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宁政发〔201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深入贯彻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发展”总体部署,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加快南京产业结构转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重要支撑,特制定本战略纲要。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义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必然选择。创新型城市主要依靠科技、知识、人力、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而自主创新能力是核心,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激发创新精神,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因此,必须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南京的核心战略之一。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南京是全国重要的科教研发中心之一,具有丰富的科教资源。全日制高等院校、各类研究与发展机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两院院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科教资源在全国均处于优势地位,是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跨越发展的优势资源。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释放资源能量,形成创新动力和合力,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成为推进南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
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升城市发展软环境和建立诚信城市的现实需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利于优化我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软环境;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公平竞争,构建有序、诚信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形成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南京集聚效应,形成创新、创业优势;有利于形成商贸流通、人文环境等方面的城市名牌效应,形成良好的国内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