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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二)具体目标

  --文明交通氛围更加浓厚。在全社会积极倡导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强化“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促进文明交通风尚的形成。机动车通过斑马线不让行人、不按规定按序排队通行、乱停乱放、会车不闭远光灯以及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骑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明显减少。灯控路口机动车守法率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90%以上。全市创建62条文明交通示范路、195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

  --交通行为习惯更加规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故意遮挡号牌以及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明显减少,摩托车头盔使用率区县城区95%以上、中心镇及其他区域85%以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高速公路100%、其他区域90%。

  --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道路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全市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齐全、规范、有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交叉路口信号灯设置率100%,交叉口渠化率95%以上。非灯控路口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幼儿园、学校、医院门前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100%,农村公路基本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85%以上。

  --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文明规范执法和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交巡警执勤执法形象、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群众投诉明显减少。群众对交通执法满意率95%以上,对交通秩序满意率95%以上。

  三、活动内容

  巩固深化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酒后驾驶、文明礼让文明交通行动成果,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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