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宁政办发〔2010〕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拟定的《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0-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爱生命 文明出行
--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0-2012年)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 2010年4月)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养成现代文明交通习惯,着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巩固南京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为全市加快“三个发展”、实施“三个提升”、迎接青奥会举办,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市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发展”总要求,紧密结合“三个提升”总任务,以迎接2014年青奥会为契机,以努力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大力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畅通的根本性、基础性、源头性难题,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和全民文明交通素质,为全市走在新一轮科学发展前列、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成功举办高水平的青奥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全面推进,三年明显提升”的总要求,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升,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南京“和谐交通、文明交通、人文交通”特色更加彰显,广大群众对交通出行安全感和交通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南京城市文明水平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