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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铜陵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制度的通知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形式

  1.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例会(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任务。例会县区可邀请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将会议议题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并经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同意后下发临时会议通知。参会单位不局限于成员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涉及单位参加。

  2.每季度召开一次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协调具体事项。重要事项提请市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3.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进行检查、督办,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四)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

  1.提出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有关事项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提出审议申请,并报送审议项目的相关书面材料。

  2.拟邀请会议成员名单。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可视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决定参加会议的成员以及列席会议的相关单位的名单。

  3.确定会议日程。申请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查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具体会议日程。

  4.准备会议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和会议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联席会议相关会议成员。

  5.召开会议。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按会议议程主持,各成员就有关问题自由发表意见,最后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形成决议或纪要。

  6.公布决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需公布的决议或纪要,以联席会议或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行文下发。

  二、建立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信息抄告制度

  (一)明确抄告事项

  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在5个工作日内抄告相关职能部门。

  1.发现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

  2.相关证(照)或其他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

  3.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查处时,发现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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