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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铜陵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孙维良(市司法局)

  汪信和(市交通运输局)

  方 海(市水务局)

  刘家有(市行政执法局)

  段士进(市国土资源局)

  肖凌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张和成(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张亚军(铜陵海事处)

  张 进(市政府新闻办)

  岳 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钟 锋(铜陵县政府)

  王 飚(铜官山区政府)

  吴 强(狮子山区政府)

  黄正来(郊区政府)

  方存保(铜陵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沙开业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春明、吴震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铜陵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环保局工作职责:(一)负责向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二)负责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三)根据专项行动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查处活动等;(四)指导县、区环保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五)负责对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处理和落实工作,负责督办重点案件;(六)负责将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二、市监察局工作职责:(一)负责按照国家监察部和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第10号令)的具体要求,会同环保部门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二)严肃查处和督查督办专项行动小组移送移交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三)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

  三、市发改委工作职责:(一)严把项目审批关;(二)配合市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

  四、市经信委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处理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

  五、市公安局工作职责:负责城市道路运输泼洒整治工作,强化机动车辆噪声污染及社会噪声污染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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