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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铜陵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铜陵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10〕4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拟订的《铜陵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铜陵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二○一○年五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环保部《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环境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环境矛盾和纠纷,努力推进幸福铜陵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在2009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砷的污染源。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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