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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便民桥项目建设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便民桥项目建设的通知
(陇政发〔2010〕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将便民桥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年建设300座便民桥”的规划目标,确保便民桥项目的顺利实施,解决群众过河难、运输难问题,现就2010年便民桥项目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全市计划建设便民桥100座/4814.312延米,其中:大桥8座,中桥45座,小桥47座。估算投资11900万元,其中:省市投入资金5649万元,建设桥梁59座;县(区)自筹配套资金6251万元,建设桥梁41座。建成后将解决320村31.67万人过河难问题。县(区)建设任务详见附件《陇南市2010年便民桥建设任务表》。

  二、资金筹措意见

  在资金筹措上,今年继续按照向国家和省上争取、市县区财政自筹、发动社会各方捐助和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等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在计划完成的11900万元建设资金中,市上安排项目由市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扶贫办负责争取资金,承担59座桥梁建设资金5649万元的筹措任务。其中:市发改委负责争取2834万元、用于33座桥梁建设,市交通局负责争取1765万元、用于14座桥梁建设,市扶贫办负责筹措1050万元、用于12座桥梁建设;由县区自建的41座桥梁建设资金和其他桥梁的配套资金由县区政府负责筹措落实。项目所在地乡镇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便民桥项目建设,组织受益村社群众,投工投劳,解决建设中的砂石用料和土石方工程,确保全面完成当年任务。

  三、前期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市上监管、县区实施”的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便民桥项目建设业主,对辖区内便民桥建设项目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公路桥梁技术标准规范,积极开展便民桥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投资最省、效益最好和方便施工的原则科学选址、确定桥型、优化设计。三是项目前期工作上,严格按照大桥完成可研和施工图设计、中小桥直接做施工图设计(一阶段设计)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设计。按程序市上审批的所有项目,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审批。四是对已完成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桥梁工程,县区要及时上报。市上将根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工程建设赢得时间。不按时上报设计或不按要求编报设计,导致项目设计不能按期审批,影响当年资金争取安排的,责任自负。同时,上年结转今年开工建成的桥梁工程,县区要按每座桥梁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好配套,提前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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