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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陇南市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领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拟订工商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和监督落实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导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及工时休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核、奖惩以及安全生产领域职业资格等相关政策。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争议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矿业秩序整顿和资源整合工作,打击乱采滥挖、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地质勘探和废弃矿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治地质灾害。

  市工信委职责: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通信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的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负责建设工程(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和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供热、供排水管网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监督检查;对非法建筑施工活动进行治理和取缔。按照《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原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和《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建设部令62号)的规定,对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安全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进行认证,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道路客货运输(经营单位在本辖区的道路货物运输、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出租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城乡公交和出租)市场准入、从业人员资质、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客货运汽车站的安全监管,依法对公路、水运、铁路工程施工安全和重点路段、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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