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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级能力建设的意见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村级能力建设工作责任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农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税务和金融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市村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村级能力建设工作。其中,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跟踪督查等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干部班子的配备和能力培养;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各地实施土地整理和置换;市民政局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村务公开;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落实扶持政策。

  (二)理清思路,明确责任。村级能力建设责任主体在郊县,实施在镇街。各郊县、镇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自加压力,采取综合有效措施抓好村级能力建设,特别是经济薄弱村的能力建设。郊县和镇街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村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以整镇(街)推进形式为主。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好各级财政的配套资金。同时,要认真落实村级标房集体建设用地置换、税收奖补、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尽最大限度支持村级能力建设。各行政村要紧紧抓住提升村级能力的大好机遇,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借势造势,借力生力,不折不扣完成村级能力建设各项任务。

  (三)瞄准目标,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按照目标要求,进一步梳理情况,制定村级能力建设实施办法,编制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规划、有组织地分步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例会制度,对政策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并协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村级能力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要求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工作任务。

  附件:
  村级能力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市级及以下规费减免目录

收费项目

收费部门

基础设施配套费

市住建委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市物资集团(散装水泥办公室)

征地管理费

市国土局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市国土局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市国土局

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

市国土局

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

市国土局

白蚁防治费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房屋产权登记费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耕地占用税

市财政局

征用、占用林地资源保护费

市农委

征用、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

市农委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费

市水利局

水土流失防治费

市水利局

人防建设费

市人防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市住建委

招标代理招标综合服务费

市住建委

社会保障费

市住建委

防雷设施设计安装检测费

市气象局

防雷系统会审费

市气象局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费

市公安消防局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弃置费

市城管局

质检费

质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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