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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级能力建设的意见


  “多予”就是各级政府抓住重点,排出具体政策和项目,把能够给村的利益都让渡给村,为增强村级能力提供有利条件。“少取”就是逐步规范村级事务,减少村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资金配套。“放活”就是“非禁即可、非限即许”,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激发村级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项目带动,创新内生发展机制。全市重点扶持189个村级可支配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每个村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标准厂房,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一是以镇街为单位,在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配套)区内建立村级标准厂房专属区。二是在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后,允许每个村使用整理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10-15亩,置换至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内,用于建设标准厂房。三是建立以多元投入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筹融资机制。除市、区县和镇街财政共同扶持外,村集体可以探索以新形成的集体资产打包抵押来获取贷款的途径,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也可以通过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多渠道吸引外来资金的投入。四是新建工业标准厂房统一发放集体资产产权证,实行“村级所有,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经营,收益保底,按股分配”的运营新机制。

  同时,鼓励其他村通过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关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到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厂房等政策,可以参照执行。

  (二)因地制宜,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加强调查研究,逐村分析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理清发展定位和思路。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积极鼓励村集体发展物业和租赁型经济,支持各村结合村庄整治和中心村建设,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的建设用地建设村集体物业项目。鼓励村级利用集体资源,参与或组织领办各类合作社,增加集体收益。鼓励村企结对,合作开发,企业所得收入中定向用于结对村社会事业的资金,可按规定在税前列支。

  (三)强化管理,推动资产保值增值。建立集体土地和房产租金递增机制,有条件的镇街可以探索建立以镇街为平台,统一经营、按股分配的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有效配置农村集体资产。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规范村级集体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严格控减村级不良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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