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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值班、速报、巡查、应急调查等四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附表2
  江西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地质灾害类型: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详细地点:     县(市、区)     乡(镇)     村      

发生时间:                

地质灾害规模:         立方米(平方米)

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   人,失踪    人,受伤   

财产损失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原因:

   

已采取的救灾和防灾措施:

   

  填表人:                  审核:

  附件4
江西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为有效避免和降低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时、准确查明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或者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所在地国土资源(矿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发生社会热点关注的地质事件,也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急调查。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实行属地管理和首问负责制,灾害发生地县级国土资源(矿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组织与实施。技术力量不足可以报告设区市局或省厅,要求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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