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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0年,国土资源部决定深入实施保发展保红线工程(以下简称“双保工程”)。根据工作安排,省厅制定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方案》,已于2010年5月7日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一、行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决策部署,继续以“三保一弘扬”为统领,以全力服务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新机制为抓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为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双保工程”2010年行动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保红线为主要任务,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着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提高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土地调控政策到位;实现有效监管,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的稳定,坚守耕地“红线”。

  三、工作安排

  “双保工程”2010年行动共安排8项重点任务,分专项行动和基础支撑工作分别实施,其中:专项行动5项工作,基础支撑3项工作。

  (一)专项行动

  1、土地调控保障专项工作

  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引导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实现有保有压,共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具体任务:

  (1)组织开展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及创业服务年现场办公活动,了解各地经济发展和土地管理情况,准确掌握土地供需形势,现场解决各地在用地报批中存在的问题。

  (2)调整用地结构,落实国家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合理安排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重点保障在建、续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

  (3)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以下简称南京局)开展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严格监督各地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情况。

  (4)加强对建设用地审批和利用情况的监管,省厅于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对2009年已批建设用地的批后核查,防止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等。

  (5)推进省部《合作备忘录》中涉及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对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土地政策的建议。

  2、安居用地保障专项工作

  工作要求:坚决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确保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范和整治房地产用地中违反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

  具体任务:

  (1)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将本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上报省厅,省厅按时汇总报部,并抄送南京局。

  (2)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严格执行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对圈地不建、囤地炒地、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3)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市、县加快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的清理,按时上报清理数据。省厅制定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7月中旬前完成检查和处理工作,并形成专项整治书面报告,连同出让合同清理报告于7月底前一并报部。

  (4)配合南京局对计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在第三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和供后使用情况。对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及时发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5)加强房地产用地政策与其他调控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风险。

  3、节地示范专项工作

  工作要求:建立一批节约集约用地的示范点,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

  具体任务:

  (1)认真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类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组织开展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工作。

  (2)积极探索我省“三旧”改造、城市土地二次开发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积极引导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3)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开展创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活动。

  (4)配合南京局继续抓好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点的工作,筛选培育一批调结构、促转变的示范点,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4、耕地建设性保护专项工作

  工作要求:有效发挥新一轮规划对耕地保护的管控作用,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推进全省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工作,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农民权益不受侵害。

  具体任务:

  (1)完成市县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规划控制指标。省厅将加强对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审核工作,并配合做好对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的检查,严肃查处规划修编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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