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口岸科(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口岸物流工作;承担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商务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推动行政执法;牵头国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负责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承担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管理工作。

  (十五)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台、侨务、民族、统战、群团、国家安全等有关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县级),商务执法支队支队长1名(高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商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各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6名。

  暂保留市商务局随人员划转事业编制42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原核定市商务局机关和市口岸办公室、市物资行业协会、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1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