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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措施办法,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饮食服务业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成品油、家畜屠宰、酒类、典当、拍卖、旧货、再生资源回收、老旧汽车更新报废等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通讯、文印、信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负责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编发《襄樊商务》、《襄樊商务要情专报》等简报。

  (二)综合科。

  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指导目标并监督执行;监测分析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编印《襄樊商务工作统计月报》;研究分析我市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我市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建议;负责领导讲话材料、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及对外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和局机关法律事务及史料编修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评审、申报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机关经费核算与财务管理,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组织对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指导出口退税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清产核资、保值增值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商务经济发展的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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