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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计财装备科。

  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业务所需设备、器材、车辆、制服等物资的计划、购置、分配及管理。

  (八)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任用工作;负责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和评先表彰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

  (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市容环卫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市容环卫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暂保留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随人员划转事业编制16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原核定市园林局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核定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编制208名。其中: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编制40名。

  襄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编制45名。

  樊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编制80名。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0名。

  鱼梁洲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编制3名。

  机动编制10名,分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大队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对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队容风纪等事项进行督察;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效果、执法效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规划批后监管,承办需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直接处理的规划执法案件;组织全市跨区域专项执法行动;督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转交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办理的案件。内设综合科、检查督办科、快速应急中队、规划监察中队。核定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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