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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办件、交办件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的业务指导和办内督查的综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十二)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及直属单位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办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出境政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行政科。

  负责上级和外地来樊检查、指导、交流工作的领导同志的接待和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性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襄阳宾馆留守处。

  (十四)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府系统各部门目标任务的设立、日常管理和检查督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机关党委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市政府直管单位关工委。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64名。另配备市长、副市长单列行政编制7名,共计71名。其中: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副秘书长8名,办公室副主任2名,纪委书记1名,应急办(总值班室)主任1名,政务督查室主任1名;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由副秘书长兼)、副主任1名(副县级);目标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副秘书长兼)、副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应急办总值班室副主任、政务督查室副主任各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

  原核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5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五、其他事项

  (一)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开展对策性、专题性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建议。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长讲话文稿、常务副市长综合性讲话文稿。起草市政府向省政府汇报的文稿,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工作。搜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起草、审核市政府相关新闻稿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综合科、城市经济研究科、农村经济研究科。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由政府副秘书长兼)、副主任2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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