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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秘书四科(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负责外侨、民族宗教、对台工作、商务、供销、审计、金融工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市金融投入激励政策,组织协调市与省级及埠外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指导、协调全市金融改革与创新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牵头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申报及监管等工作,指导全市金融市场的培育发展工作;牵头组织“A级金融信用市”创建工作;协助和支持监管机构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工商局、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襄樊海关、市侨联、驻市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联系中石化襄樊分公司等中央、省属在樊流通企业。

  (六)秘书五科。

  负责民政(老龄工作)、农业(畜牧兽医)、农村、林业、水利(水产)、防汛抗旱、移民、粮食、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气象局、中央储备粮襄樊直属库。

  (七)秘书六科。

  负责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民防(地震)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武汉铁路局襄樊办事处。

  (八)秘书七科。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文物、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鱼梁洲经济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协调、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的起草或审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中央、省属在樊高等院校、中专学校。

  (九)政务信息科。

  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反馈工作;编发政务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机要文书科。

  负责除其他科室按职责受理的电报和各类请示、报告以外的文件收发、传阅、分办、清退、销毁、机要保密工作和印鉴、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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