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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电力能源科(市“三电”工作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协调油品、蒸汽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负责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电力行政执法权;参与拟订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和电价调整等工作。
  承担市“三电”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企业科。
  负责工业企业的宏观指导;指导全市工业企业(不含市、县所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重组等工作,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成长工程;建立完善工业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意见;研究提出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融资担保服务科。
  负责协调银企关系,建立完善银企合作机制,推动银企合作;研究经济运行中涉及金融领域的政策性问题,提出企业融资的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上市等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科(科学技术科)。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承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实施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和精品名牌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基础工作。
  (八)对外经济合作科。
  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措施;负责工业产品市场开拓、展示展销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措施;参与拟订工业旅游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企业到境外投资。
  (九)煤炭管理和运输协调科。
  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和年检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调度和统计工作;负责电煤储备工作;参与拟订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组织拟订综合运输应急方案,组织协调电煤等重要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重点港、站的疏运。
  (十)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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