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抓好“平安医院”创建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卫生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内容、措施及要求,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平安医院”的理解和认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引导患者充分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引导医患双方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部门责任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将创建“平安医院”作为本部门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配合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第三方介入调解医疗纠纷工作机制;借鉴外地经验,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努力把医患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和避免因医患纠纷引发集体上访、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规定,指导、监督并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医院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加强医院的治安管理,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指导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医疗纠纷,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解决医疗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依法加大对危害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严重侵害医患双方利益的案件审判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及时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等符合条件困难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
工商部门依法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卫生政策,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引导患者充分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引导医患双方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