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务目标。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双基”体制机制,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1.严格源头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上项目、扩总量与安全发展的关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认真执行《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出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设立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投资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源头性隐患。2.强化过程监督。突出抓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构建“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网络体系。建立并落实企业自聘专家查隐患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公示公告、整改销号、整改评价等制度。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机制,针对企业工艺特点、危险环节和重点岗位、部位,开展严格、细致地排查整治工作,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根据重要时期、重要时段的形势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指导企业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监管,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确保灾害信息和预防措施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严防事故灾难发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各项经济政策,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政府、部门、企业三级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管理与演练,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的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3.完善事故教训推动机制。认真总结借鉴各地事故教训,分析同行业、同时期事故规律,分行业编制并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文字、影像教材),总结共性,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对当地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问责追究,公开处理结果。推行“汲取事故教训行业现场会议”制度,让政府领导、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负责人现场受教育。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山东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号),切实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责任调查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