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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问责”。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不良行为实施行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对能力确实不胜任者要实行离岗培训,直至责令辞职。实施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加快完善政府责任体系。(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负责)
  (三)对照检查,提高依法履责能力(8至9月)
  根据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工作任务,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通过专项考核、操作能力测试等形式,对照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行政决策是否科学,行政执法是否规范,行为监督是否有力,行政服务是否到位等。对照检查不仅要自查,而且要与市直机关开展的“企业评机关”和专项评议活动相结合,邀请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服务对象帮助查找问题,切实做到有问题不遮盖,有矛盾不回避,找准在操作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操作能力提升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位创优性培训,重点加强公务员依法履责的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技能(“三基一专”)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确保培训效果。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实践锻炼,把完成本职工作作为提高依法履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激励广大公务员争当依法办事的“操作能手”,争当依法行政的“服务标兵”。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业务技能大赛、“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演讲比赛等活动,着力提升公务员办文、办会、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有计划的进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内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使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多项业务、多个岗位得到锻炼提高。(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监察局负责)
  (四)推进管理,改进作风(7至12月)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让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强化忠于职守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优良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引导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权力观、地位观,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与此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观。要实行新录用公务员宣誓承诺制度,试行公务员任职宣誓制度。要继续加强政府执行力,强化公务员能力席位意识,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要建立有力的执行机制,把各级各部门主要精力凝聚到抓落实、促发展上来,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建立“五个一”推进机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建立“四定四保”责任机制,实行定目标、定进度、定措施、定责任,保落地、保开工、保建成、保投产。要激励各级干部在搞服务、抓项目、促发展中建功立业。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增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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