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创新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和品质,鼓励餐饮、旅游纪念晶等特色店、特色街发展,推进休闲旅游基地和商务会议基地建设,扩大旅游消费。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贸易局、经委
48.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推动文化、健身、家政等服务消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贸易局、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49.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农村信息化步伐,促进信息消费和网上消费。
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农办,市广电集团
50.继续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
责任单位:市贸易局、建委
51.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责任单位:市贸易局
(三)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52.支持企业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培育内外对接营销体系,鼓励有条件企业到境外设立营销机构和专业市场,进一步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拓展东盟、拉美等新兴市场,扩大宁波产品外销规模。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宁波贸促会
53.引导企业抢占国内市场,支持企业到省外设立区域营销中心、地区销售总部和专卖店,推进省外宁波名品直销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贸易局、经合办
54.积极为企业拓展市场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吸引国内外采购商来甬设立采购中心。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经合办,宁波贸促会
55.积极拓展保税贸易、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配送。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
56.优化商务环境,深化大通关建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健全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口岸打私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保监局
57.力争进出口总额增长12%,其中出口增长10%。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四、加快城市化步伐,提升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一)增强中心城市功能。
58.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59.加快“中提升”功能区块建设步伐,全面开工建设湾头休闲商务区、鄞奉路滨江商务居住区,推进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长丰滨江休闲居住区、江东核心滨水区等区块建设,启动姚江区块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发改委、规划局,东部新城指挥部,相关县(市)区、管委会
60.积极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穿山疏港高速、杭甬客运专线、铁路枢纽多站点、绕城高速东段等项目建设,推进宁波空港发展,基本建成“五路四桥”,力争绕城高速6条连接线建成通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局、建委、国土资源局,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指挥部
61.加强城市生态绿化建设、,提升“数字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环保局、信息产业局
62.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重点功能区块,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委,相关县(市)区、管委会
(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63.完善市、县域总体规划和中心镇、中心村布局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64.全面开展中心镇改革、发展卫星城市试点,推进块状经济集群和新兴产业投引资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体制、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体制、集约节约用地机制、公共服务投资和经营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