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望各地、各部门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对相关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对涉及调结构、促转变等方面工作开展相关的专项督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
《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一、2010年主要调控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100万标箱。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宁波港集团
4.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7%。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65%、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2%和10%,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责任单位:市经委、环保局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一)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8.优化服务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会展、文删意、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休闲、社区服务、体育健身等生活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外经贸局、贸易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供销社、交通局、旅游局、国资委、民政局、体育局、会展办、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宁波保监局
9.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做好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10.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商务综合体经济,鼓励我市“走出去”的企业以宁波为本土总部完善经营体系、优化分支机构布局,支持外地企业在甬设立区域总部机构,推动研发、制造、营销等特色总部经济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外经贸局、贸易局、经合办、经委、供销社
11.推进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二期、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南区、国际贸易展览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南部商务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区块建设和繁荣。
责任单位:东部新城指挥部,市口岸打私办、金融办、外经贸局、贸易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宁波保监局、宁波港集团,鄞州区、江东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12.抓好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推进工业企业二三产分离,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税局、外经贸局、贸易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质监局
(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13.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入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和九大产业调整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半导体与光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整机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装备制造业发展,改造提升纺织服装、家电等传统产业,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信息产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