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林还字〔2010〕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退耕还林工程在我省实施十年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退耕还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为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巩固工程建设成果,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 25 号)要求,自2008 年开始,国家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退耕地到期面积进行了阶段验收,并成立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地方落实责任,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2010 、2011年是阶段验收工作的重点年份,全国阶段验收面积较前两年增加了三倍,为此,国家林业局召开了2010 年度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会议,听取了各省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也是我省生态建设史上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群众直接受益最多的一项系统工程,不但改变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善了土地资源分配,提高了群众生态意识,而且构建了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促进了生态文化的繁荣。随着工程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国家暂不安排退耕地造林任务后,部分部门和地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队伍有所涣散。今年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切实把退耕还林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认识、去谋划,牢牢把握新时期退耕还林工作应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牢牢把握新阶段退耕还林工程需要发挥的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各地一定要从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思考和谋划推进退耕还林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增强做好新时期退耕还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推动工程建设稳步有序开展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高质量的完成好年度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