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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服务业规划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负责搞好与省服务业有关规划的衔接,组织指导各区(市)、高新区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全市旅游商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服务业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载体培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旅游商品的研究、开发等工作,组织旅游商品企业参加各种博览会、交流会;负责旅游商品市场的引导、规范、管理、开拓,优化旅游商品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自律;指导旅游商品的品牌建设、宣传推介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商品销售市场机制建立和规范工作;负责旅游商品开发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服务业项目科

  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编制服务业重点项目;完善服务业项目推进制度;管理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指导各区(市)、高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配套使用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调度分析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牵头上级资金扶持的旅游和服务业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相关资金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工作。

  (九)信息和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旅游和服务业信息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业、服务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旅游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负责信息上报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各区(市)、高新区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和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全市旅游和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促进全市各级旅游和服务业机构、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旅游和服务业系统电子政务和旅游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推广旅游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培养旅游和服务业系统信息化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旅游和服务业工作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委信息网络、业务管理网络、电子商务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协调各旅游和服务业相关新闻媒体驻枣庄记者站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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