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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组织协调全市旅游和服务业招商引资及对外开放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和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市各级旅游机构、旅游和服务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旅游和服务业信息网建设;负责收集研究并发布国内外旅游动态信息;牵头实施对区(市)、高新区旅游和服务业绩效考核工作。

  (十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 组织制定全市服务业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负责衔接国家、省有关服务业规划;负责指导区(市)和高新区的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年度计划;负责对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牵头负责协调现代物流业、专业市场、农村服务业、服务外包、公共服务业、会展等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服务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服务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建设。

  (十四)负责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总体运行情况、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推进服务业体制和机制创新;参与服务业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编制服务业重点项目;负责管理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指导协调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十六)牵头负责上级资金扶持的旅游和服务业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相关资金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编制会展行业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会展行业的指导、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全市节庆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策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节庆活动。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车辆等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议案提案的督办;承担委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水乡古城旅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学习教育、信访稳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旅游和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引进等工作;承担市假日旅游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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