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10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宁政发〔2010〕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10年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10年目标任务
2010年是我市实施三年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创建生态市的攻坚之年。为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促进人与水环境、城市与水环境的和谐,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7〕272号)要求,特制定2010年城乡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水污染综合治理能力与水平,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加快落实全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搬迁、关停污染企业,稳步实施工业废水提升改造治理工程,不断推进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加快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城市、城镇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实现全市域覆盖,同时大力实施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不断完善城乡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扩大区域供水,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确保水质及生态安全优良;进一步加大重点水域综合整治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全市主要水体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奠定坚实基础。
二、年度目标
(一)全市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5%以上。
(二)全市城市、城镇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0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以上。
(三)全市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3.5%。
(四)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其他水库、湖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
(五)列入国家水质控制的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高淳太湖流域水体达到Ⅳ类水体标准;列入全面达小康的全市13个水体、27个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5%左右;列入郊区、县全面达小康的水体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200家以上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和治理工程,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和水污染物结构减排与工程减排
1、基本完成梅山化工总厂、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工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搬迁改造,旧址停止生产与排污。实施南京第一机床厂等新一批工业污染企业搬迁。新取缔、关停小化工企业79家。(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主管部门)
2、完成5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及相关企业)
3、完成梅钢、中石化南化公司等15个工业污水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实现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5%以上。(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主管部门)
(二)实施20个以上城市、城镇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水污染物的工程减排
1、完成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完成桥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力争试运行;完成铁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沿江组团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力争达到试运行要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委、沿江开发区;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沿江开发区)
2、新建和完善三区两县污水处理系统。
江宁区:完成滨江开发区一期、空港一期、汤山新城一期、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二期、上峰污水处理厂、禄口铜山污水处理厂、湖熟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秣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牵头单位:江宁区政府;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浦口区:进一步完善各级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牵头单位:浦口区政府;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六合区:完成六合雄州镇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并试运行;完成横梁镇二期、瓜埠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启动龙池街道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六合区政府;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溧水县:开工建设开发区柘塘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完善石湫、和凤、晶桥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试运行。(牵头单位:溧水县政府;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