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10.分布于垣曲县古城镇南部、王茅镇,解峪乡,华峰乡一带,面积119.92平方公里。
II-11.分布于在中条山北麓山前部位,涉及永济市城东办事处、城北办事处、城西办事处、蒲洲镇、韩阳镇、面积908.03平方公里。
II-12.分布于运城市南部黄土台塬的台阶陡坎地带。涉及芮城县陌南、东垆、古魏、南卫、学张、大王等乡(镇)及平陆县常乐镇、三门镇、曹川镇等,面积403.28平方公里。
II-13.大运高速运城辖区、运三高速、运风高速以及各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地带、同蒲铁路运城辖区段两侧地带。
运城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5-10月份。
四、有关单位的责任划分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的划分,认真做好所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人和监测人,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的电话要登记造册。各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汇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市直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要以文件形式报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交通运输局:做好县、乡公路沿线两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及动态监测与防治。
公路分局:做好国、省道沿线两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及动态监测与防治。
水务局:做好辖区内库岸沿线,重要水利工程沿线两侧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动态监测与防治。
教育局:做好辖区内所有学校周围及学校校舍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及动态监测与防治。
侯马北公务段:做好运城境内铁路沿线两侧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及动态监测与防治。
高速公路公司:做好所管辖区内高速公路两侧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及动态监测与防治。
气象局:做好天气预警预报工作,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民政局: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防灾款物的分配方案及使用管理,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运城市巳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民政局、环保局、地震局、卫生局、电信局、侯马北公务段、高速公路公司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也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使防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