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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粮食产业化经营;负责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粮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规范企业资产运营行为;参与粮食储备费用的核定和风险基金的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督查、文印、档案、保密、机要、政务公开、接待、会务、保卫、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局机关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工作;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粮食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劳动工资、劳动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信访、维护稳定、计划生育、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人员、工资和机构网点统计工作;指导市商贸干部教育中心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政务企务公开监督和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负责与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联络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挂储备粮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有关工作,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市军队粮食供应工作,指导全市军粮供应单位的经营与管理;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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