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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及举报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查处营运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 ) 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安全生产协会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建议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行政管理意见;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组织起草重要文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承担事故举报并负责督促落实;承担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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