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 主 任:毛宏才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王宗勤 (兼)
麻选民 (兼)
马振河 (兼)
董学刚 (兼)
李耀宗 (兼)
费克仁 (兼)
赵建新 (兼)
张 飞 (兼)
张自刚 (兼)
曹秦峰 (兼)
景 涛 (兼)
赵高堂 (兼)
张高学 (兼)
徐少峰 (兼)
周光辉 (兼)
原胜学 (兼)
王天才 (兼)
成员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有关人员组成。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分工
2010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范围,仍然是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为重点,覆盖全市各行业(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新增加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具体分工如下:
(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
(二)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
(三)化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四)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五)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七)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
(九)水利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水务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一)铁路安全专项整治由市铁路护路联防办负责牵头组织。
(十二)民航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民航机场有限公司负责牵头组织。
(十三)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四)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旅游局、市文物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六)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农机发展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十七)电力安全专项整治由运城供电分公司负责牵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