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依照《
商标法》、《
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工商、工信委、公安、商务、质监、科技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以保护驰(著)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对品牌加工和商标印制企业监管,规范商标使用及商标印制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快速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商标使用中的不当行为,指导企业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服务场所和贸易活动中正确使用商标,加强自我保护。
(五)加强争创著名驰名商标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宣传力度,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做好商标的宣传策划和市场运营,提高运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发挥商标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在商标培育、宣传、保护、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商标代理服务质量和申请、注册比率。建立和完善商标战略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指导、部门联动、企业运作、社会参与、整体推进的实施商标战略新格局。
(六)齐心协力抓好商标战略工作目标落实。实施商标战略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实施商标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按照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还有200件注册商标,5件地理标志,23件著名商标和2件驰名商标的工作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商标培育工作。交通、旅游、商务等部门至少每年要培育扶持物流业、旅游业、餐饮业分别申请注册2-3件商标;农办要抓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工作,力争使高原无公害蔬菜、啤酒大麦、食用菌等区域性特色产品在3年内拥有自己的地理标志证明,确保商标战略工作目标的完成。
五、加强对实施商标强市战略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实施商标战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工商、商务、质监、财政、工信委、科技、知识产权、交通、旅游、文化、食品、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具体负责商标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区政府都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商标战略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