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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进金昌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服务商标。支持和鼓励商贸流通、餐饮、物流、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行业树立品牌意识。引导服务行业,不断创新理念,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方式,积极拓展经营,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服务,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西部风情和金昌特色的服务业知名商标。
  (四)积极培育出口商品商标。鼓励和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参与国际通行的商标价值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争创出口商品知名商标。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出口,扩大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及原产地和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
  四、实施商标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驰(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制度。各级政府对每年度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和“甘肃省著名商标”以当地政府的名义授牌,并举行新闻发布会,扩大驰(著)名商标社会影响。与此同时,把实施商标战略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把商标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抓好落实。要结合各自职能,在投资融资、技术创新、项目审批、信贷资金安排、进出口管理、企业改革重组等领域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发展,明确各级政府在商标品牌创建中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评价和公布。
  (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引导各类企业着眼于长远发展和提高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灵活运用商标战略、资本运营战略、品牌全球化战略等,进一步创新品牌,提高质量,增创优势。把商标信誉作为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鼓励企业利用商标增强竞争力。宣传引导企业不仅要在国内注册,还要在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注册,并尽快以企业的字号或商标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域名,逐步实现企业字号与商标名称的统一,在更高层次上整合企业商标资源,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重点支持一批发展势头强、后劲足、效益好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品牌效益。
  (三)建立争创驰(著)名商标激励机制。政府按照财政每年增长速度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奖励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并在企业获得驰(著)名商标的当年年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对商标持有人奖励40万元,对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对商标持有人奖励10万元,并对工商部门予以奖励。同时,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产品,作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享受省政府的有关政策扶持;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企业登记与年检、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优先服务;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联合重组、合资合作、股票上市、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多种形式的重组创建;金融机构要通过采取商标质押贷款等办法,为企业融资开辟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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