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农〔2010〕176号)和省财政厅、监察厅、纠风办、审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财农〔2010〕149号)的部署,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审计局制定了巴中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日
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审计局)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增加强农惠农资金投入,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影响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省政府也出台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开展专项清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为贯彻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