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2、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目标: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3、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再补种5万人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为3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完成2009年200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乌昌财政局、市卫生局)
(4)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筛查孕产妇33464人,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提供服务195人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进市中医院和第四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4、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
(1)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引导、支持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不断优化资源,保证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竟争。(责任单位:乌昌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事局)
(4)根据自治区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我市公立医院人员编制。(责任单位:乌昌财政局、市编办、市卫生局、)
(5)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5、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责任单位:乌昌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卫生局)
(2)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责任单位:乌昌发改委、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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