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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实施意见
(马发[2010]5号)


  为认真贯彻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15 号)文件精神,结合马鞍山实际,现就我市实施扩权强镇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规划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中心镇承载发展和公共服务功能,努力将中心镇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区、人口集中区、和谐社会示范区,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实施范围

  雨山区向山镇,当涂县石桥镇、黄池镇、太白镇、年陡乡。

  三、发展目标

  通过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运作,大力提高中心镇综合实力,经过 3-5 年的努力,把中心镇建设成为功能定位明确、规划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型中心镇,为建设具有时代特色的现代化大城市提供坚强支撑。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 着眼马鞍山发展全局,突出本地特色,做好中心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中心镇的功能定位、发展重点、产业布局。中心镇的总体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功能区控制性详规、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保、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相协调,使规划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中心镇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部门审批。当涂县域中心镇还要组织编制村庄布点和建设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到 2015 年,每个中心镇新增建成区面积5 平方公里以上,规划的村庄布点建成率达40%以上。

  (二)促进“三个集中”。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平台,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以农村建设用地置换为抓手,促进农民向中心镇和中心村集中;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农村产业园区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到 2015 年,中心镇土地流转比重达到60%、工业集中度达到95%、中心镇和中心村人口集中度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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