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整体联动,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为加速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强力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大体量、更快速度发展,把马鞍山早日建设成为具有时代特色的现代化大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的原则。征迁拆迁拆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征迁拆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密切配合、整体联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政策,做到“一个政策执行、一把尺子衡量”,保持其连续性。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推进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做到手续齐备、操作规范、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坚决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于违法者,一律依法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坚持维护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征迁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时、足额补偿到位,关注特殊困难群众,及时做好救助;要加强配合,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出矛盾,落实维稳责任制。四是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区)、慈湖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本辖区内征迁拆迁拆违责任主体,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部门给予支持配合。五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征迁拆迁拆违实施过程中,要求党员干部走在前、带好头、作表率。有超建违建现象的,要主动自纠自拆,以积极的姿态给群众树立好的榜样,任何人不得利用权力或关系干扰征迁拆迁拆违工作。六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举报电话等重点内容,告之于民、公之于众,杜绝违规操作、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七是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做好城乡违法建设拆除后的绿化美化、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机制,强力推进安置房和廉租房建设,建立控违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