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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实施意见
(马发[2010]7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市人代会、政协会精神,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全方位拉开城市建设发展框架,着力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和加快推进“1255”城市发展战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高更大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马鞍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0 号)和《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3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认清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马鞍山市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受城市规模和体量的限制,土地资源紧张而导致发展空间受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科学整理、开发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发展空间的优质化,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创造条件,是一项非常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其中,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一直是困扰城市建设的最大难题,项目建设拆迁难、拆迁慢,已成为制约项目落地建设最突出的瓶颈因素。市委、市政府把征迁拆迁拆违作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今年市人代会、政协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迁拆迁拆违集中行动,这是在科学分析我市当前发展形势,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战略性部署,完全是加快发展之策、缩小差距之需、顺应民心之举,在马鞍山发展史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实现“坚持科学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努力把马鞍山建设成现代化大城市”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城市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着眼全局,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集全民之智、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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