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马政[2010]30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推动马鞍山更高更大更快发展,现就2010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中心,积极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当前,我市正处在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市近年来的执法监察工作实践表明,开展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和“项目推进年”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意识,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工程建设规范高效运行,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明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列入2010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的项目共14项,其中上年续建7项,分别为马濮一级公路改建、国家钢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中职园区建设、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科技三大馆、江心洲洲头保护工程。今年新列入7项,分别为314省道改建、采石河路等道路改造、东部新城核心区道路建设、采石河路西延工程、常韦路、市体育中心及部分城市道路、慈湖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57.6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6.62亿元。专项执法监察将突出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一)项目前期。重点督促有关单位健全项目决策机制,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决策、办理各项手续。
(二)工程招投标。重点督促项目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统一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严格执行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严肃查处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