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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的实施意见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马鞍山市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马政〔2009〕71号),现就构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落实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基础上,重在制度创新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努力打造建设项目快速审批通道。

  二、主要内容

  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整合涉及建设项目审批的部门、单位窗口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职能,包括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经信委、市市容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通过整合流程、整合人员、联合受理、联合收费、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压缩时限,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的提速提效。

  三、基本原则

  (一)项目进驻原则。工程立项、前置审查、用地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规费收取、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相关的垄断性中介组织、服务企业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市场化的相关中介组织、服务企业通过择优形式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其中,不能当场办结的,按承诺件方式办理。

  (二)职能整合原则。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整合相关窗口职能,按规划立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时段,分别设置受理、图审、验收、收费等工作岗位,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统一调配分工。

  (三)限时办结原则。实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总时限承诺制。除土地招拍挂外,从规划选址、环评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的核发,总承诺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需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审定期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有关部门(单位)要向窗口充分授权,或向其他部门委托授权,推行一审一核、审批专用章、现场勘察进窗口等措施,努力提速提效。实行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相关工作或缺席联合审批会议、不参加联合验收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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