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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要搞好一线工作自查。各级行政机关每季度对实施一线工作情况进行1次自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要坚持一线工作督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督查、监察部门对本级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明查暗访,每年12月选取50%的行政机关进行一线工作情况年度抽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于年度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综合一线工作情况抽查报告及各单位自查报告,形成同级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情况报告,报同级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通报。

  要严肃工作过错追究。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推进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要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线工作法”是推进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把推行“一线工作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担当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推行“一线工作法”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推行“一线工作法”与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行“一线工作法”具体措施,形成在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推行“一线工作法”取得实效。

  (三)完善一线记录。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一线登记,详细记录一线工作事项名称、标准、时限、要求、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实施现场、实施时间、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形成一线工作记实。

  (四)推广创新成果。各责任单位要注意及时掌握“一线工作法”有关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一线工作法”的创新经验和做法,扩大工作成果,使“一线工作法”成为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

  附件:一线工作记录表

  单位:

工作

名称

实施人姓名

职务

实施时间

□一线工作联系 

工 作

性 质

□重大项目 □重要工作 □惠民实事项目 □职能工作 □其他工作

联 系

方 式

□领衔主办 □挂牌督办 □现场指挥

□现场协调 □研究工作 □定点帮扶

□其他事项

□一线工作联动

办 理

形 式

□窗口联动 □联审联办 □网上联审

□来访联接 □其他

办 理

结 果

□限时办结 □超时办结 □未能办结

□社情民意沟通

工 作

性 质

□重大决策 □重大事项 □敏感事项

□实事项目 □群众诉求 □其他

沟 通

方 式

□调研 □网络交流 □领导接待日 □信访处理 □领导热线 □听证座谈 □公示通报  □其他

□其他一线工作事项

(对工作性质与工作方式作简要描述)

工作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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