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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管理市级储备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六)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南宁市投资项目。

  (七)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和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粮食检测制度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

  (二)调控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粮食直补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的收储安排、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提出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审核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军粮供应、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粮食供应、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全市粮食供求平衡、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

  (三)监督检查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规范的执行情况;承担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四)流通与科技发展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南宁市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市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的认定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粮油加工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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