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晋中市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5.稳步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6.加强监管,防止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私挖滥采现象发生。

  协同单位:市安监局、煤炭局、公安局、监察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十)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1.各县(市)城区二级以上天数全部达到300天以上,市城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化学需氧量控制在2.19万吨以内。

  协同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实施重点污染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减排项目分类处置。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境内河流断面水质全面达标。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大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削减治理力度。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6.强化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十一)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重点企业出口退税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门店200个(十件实事之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工作。

  协同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建立政府服务机制,培育机电、农副产品等新兴出口产品。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努力扩大进口,引进一批先进技术装备。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质监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进一步增强对外开放意识,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做好上海世博会、南昌中博会、第三届能源博览会参展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煤炭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创新外经外贸工作,主动与大公司、大集团对接,促成一批大项目落户晋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能源、化工、纺机、液压等优势企业组建国际化生产体系和营销网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大力发展以工程承包为主的劳务输出。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市统计局牵头的工作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建立健全县域经济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分组竞赛与单独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市政务大厅牵头的工作

  1.推行网上行政审批。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健全完善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协同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