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中互检(20分)
此项为减分考核项,满分20分。全年组织三~四次集中互检考核。每次集中互检以百分计算,互检得分100分记为考核得20分。最后取全年多次集中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四)日常检查(10分)
此项为减分考核项,满分10分。市园林绿化监管中心各管理科每日对各区的绿化养护管理进行检查,以整改通知单数量及养护问题的处理及时率为考核依据,月末进行考核初评,年末进行最终考评。
(五)专项检查(10分)
此项为减分考核项,满分10分。对于全市统一安排的集中整治活动和根据季节统一安排的绿化养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如春季树木补植、冬灌、树木修剪等。每次专项检查以百分计算,得分100分记为考核得10分。最后取全年多次专项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六)示范街路及示范绿地评比(20分)
此项为减分考核项,满分20分。2010年全市评选出30条示范街路和50块示范绿地,参赛的示范街路和示范绿地由各区自主申报,但每区申报参评的示范街路不能少于5条、示范绿地不能少于7块,每少1条或1块,从考核总分值中减1分。
评选办法包括以平面媒体为载体的市民评选、专家评选和集中互检,市民评选、专家评选和集中互检分别占10分、5分、5分。市民评选中,获示范街路和示范绿地总数最多的参赛单位考核分值为10分,总数最少的参赛单位考核分值为7分。专家评选和集中互检时,获示范街路和示范绿地总数最多的参赛单位考核分值为5分,总数最少的参赛单位考核分值为3分。
二、公园管理工作(满分100分)
公园考核评比采取百分制原则,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互检相结合的形式,集中互检全年组织二~三次。日常检查占30%,集中检查占50%,大众监督、整治落实占20%。集中互检、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以《沈阳市公园管理考核标准》为评分依据。
(一)园容卫生(30分)
1.工作时间内全天候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如有漏岗,扣1-2分。
2.游园、绿地卫生清扫及时,无烟头、果皮、纸屑、砖头瓦块、无排泄物。清扫不及时有垃圾存留每处扣0.1-1分。
3.园内清扫出的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做到日扫日清,游园绿地内禁止焚烧垃圾。 园内清扫垃圾未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的, 每处扣0.5分。
4.绿篱根、围栅根、墙根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杂草定期修剪。三根有杂物及垃圾,每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