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燃气价格的通知(2010)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燃气价格的通知
(沈价审批[2010]30号)


各车用燃气经营企业:

  由于国家近日调整了成品油销售价格,根据车用燃气与成品油之间的比价关系,并考虑到近期车用液化石油气购进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4月26日8时起,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由3.80元/升调整到4.00元/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