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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扎实抓好城市防洪工作,积极防御山洪灾害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统筹解决城市外洪内涝问题,科学确定防洪排涝标准,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抗灾能力。水利部门要加强河道清障和行洪安全检查,对穿过城镇的河道及城镇周边因前期暴雨洪灾、滑坡、泥石流堵塞的河道要及时组织疏浚和清障,对排水不畅的河道要及时疏通,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城镇防洪安全。市政、交通等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城市桥梁、隧道、挡墙、护坡、涵洞、港口等重要设施的安全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要密切关注煤矿、非煤矿山及其他工矿企业防洪保安工作,加大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险情。全市各地要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加强山洪灾害监测工作,特别要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制订和完善防、抢、撤、救预案,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尽力避免山洪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四、加强河道管理,切实做好大江大河与中小河流防洪工作

  全市各河流沿岸城镇、重要工矿区、居民点必须制订防御洪水预案,做好抗洪抢险、通信联络、物资储备、交通运输、人员转移等具体安排。要加强河流清淤除障工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决彻底进行清淤除障,对在河道内乱占乱建、乱倾乱倒、乱采乱挖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根据有关部门最新预测,今年7月15日夜间到18日,我市嘉陵江、涪江、渠江流域累积降雨量将达200-300毫米,河流沿线各区县(自治县)务必及早做好应对洪水的各项工作。

  五、强化协作配合,形成防汛抗旱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水利、气象、水文、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加大监测密度,及时分析会商,快捷、准确地进行滚动式信息预报。各区县(自治县)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灾害性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发送各防汛单位、重点工程和社会公众。民政、卫生、财政、公安等部门要把妥善安置灾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伤病能及时医治。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建立紧密的军民联防体系,合力抗御灾害袭击。

  六、坚持两手抓,及早做好抗御伏旱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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