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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10]19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段时间,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洪涝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当前抗洪救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成的损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于今年7月14日主持召开长江流域防汛抗洪救灾视频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全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责任制,精心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务必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抗洪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汛期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务必坚守岗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带班,切实畅通灾情信息传送,及时做好紧急情况处置。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始终站在抗洪救灾的第一线,带领广大群众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纪律检查,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水库安全度汛管理。各区县(自治县)水利和防汛部门要按照检查率、检查内容、整改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搞好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坝肩、库岸高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及早发现险情,及时有效组织抢险。要加强水库运行管理,按照“谁指挥、谁调度、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批准的汛期水库调度运行方案,严禁违规调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排除险情的水库,必须尽快调整汛期调度运行方案,必要时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工作。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在建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统一管理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水电站防汛工作,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防汛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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