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储蓄、汇兑、支付、结算服务网络,完善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制,加快构建功能完善、有序竞争的多元化支付结算服务体系。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科技投入,在农村中心村镇加速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自助银行服务,大力推进“金碧惠农卡”、“惠农一折通”、“金穗惠农卡”和“邮储银行农民工卡”、“绿村卡”等特色服务,减免各项收费,实现“惠农一折通”卡折并用,为广大农民提供广覆盖、普惠制、多功能金融服务。积极把外汇、理财、保管、咨询、保险代理等业务推广到农村地区,畅通资金汇划渠道,为农民融资、理财提供便利。
四、强化职能,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三农”作用
(十四)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农村信用社为农服务方向,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简化贷款手续,继续深入开展“惠农金桥行动计划”,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覆盖面,积极推广“农信社+专业合作社+农户”等联保贷款新模式,大力发展适合农村需要的金融服务。鼓励采取一次性、不定期和定期还款等灵活还款方式,科学确定贷款期限,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切实减轻农民利息负担。加强农村信用社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十五)不断提升农业银行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强化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统筹城乡业务发展,切实落实好支持云南“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加快“三农”事业部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和优化县域金融服务网点,扩大对县域支行的转授权,开发贴近“三农”金融产品,加大网络建设和自助设施投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城镇化和县域经济领域的信贷支持,提高信贷管理效率。积极参与发起组建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拓宽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途径。
(十六)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服务“三农”领域和范围。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要在继续做好粮油收购、储备、调销资金供应和管理的基础上,把信贷支持从流通领域向整个产业链延伸,择优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重点项目和农村文化教育卫生、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农村流通体系等方面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拓展服务“三农”的领域和范围。
(十七)完善邮政储蓄银行的支农服务功能。发挥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网点深入农村、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增加资金回流农村渠道。完善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代收代付服务功能,开创新的业务服务领域,扩大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辐射面。针对广大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村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扩大小额贷款覆盖范围,积极与涉农金融机构合作办理资金批发业务,大幅度增加投向“三农”的信贷资金。
(十八)积极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投资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增强资金实力。发挥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灵活便捷的经营服务优势,拓展业务品种和服务范围,重点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鼓励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支农服务,降低中介费率,为农村金融网点、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有效的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