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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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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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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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名称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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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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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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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名称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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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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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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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名称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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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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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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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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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类别:企业、企业性单位□ 非企业性单位□ 个体工商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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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主业:工业□ 商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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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前累计应税销售额
(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
| 年 月至 年 月共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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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声明
| 上述各项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如有虚假,本纳税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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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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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意见
| 同意受理□ 受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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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意见
| 经实地查验符合规定,详见查验报告□
经实地查验不符合规定,详见查验报告□
查验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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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部门意见
| 建议自 年 月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建议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认定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不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建议不予认定□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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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机关意见
| 同意自 年 月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认定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同意不予认定□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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