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电力通信行业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0〕19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6月中旬以来,我省遭受历史罕见的长时间、高强度、大范围暴雨和特大暴雨洪水的袭击,全省电网和通信基础设施普遍受灾,南平、三明、龙岩市受灾情况尤为严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部署,深入一线抗灾,反应快速,措施到位,工作有效,在最短的时间内总体恢复了供电和通信,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限度。
电网和通信网络是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和公共应急体系的“神经中枢”,也是促进灾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扎实做好电力和通信行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增强电网和通信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发挥其保障及服务民生的能力,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电力通信行业灾后重建工作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以赴,抓紧抓好。灾区各级政府要将电力和通信纳入当地恢复重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协调解决本地电力、通信行业重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省经贸委牵头会同发展改革、交通、国土、林业、铁路、电监、电力、通信、高速公路等部门建立电力通信行业灾后重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协调电力、通信行业灾后重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受灾市、县(区)要相应成立专门小组,为电力、通信行业的灾后重建提供有效服务,及时解决属地相关问题,为重建工作提供保障。
二、注重科学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遵循“统筹兼顾、资源共享”的原则,把电力、通信行业重建与推进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交通、水利、市政、广电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电力和通信单位要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尽快排除仍可能存在的险情,抓好受损供电、通信设施的维修和设备采购,力争在近期全部恢复正常运行;同时要深刻反思总结此次灾害的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在重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防灾减灾的措施,提高建设质量和标准,增强网络抗灾能力。针对夏季可能出现的台风灾害,电力和通信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提前集结抢险救灾的人员和物资,确保全省电网(尤其是沿海电网)和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